致宋己昌及張鍾雄學長
有關兩位「修改校友會章程之聲明」
本屆理事會有鑑於第40屆理事改選所發生的諸多爭端,歸根究底,皆源自目前已運作八年的章程中,條文過於偏頗,未能平衡及兼顧各方面的要求。年初,修章委員會之七名成員受理事會所託,進行修章討論及建議。
修章會議之初,我們曾先訂立討論的形式,由於各人觀點及角度不同,意見分歧無可避免,但每人可盡量表達,力求説服他人,以達到意見一致,如確實無法説服全部委員時,才尋求投票決定,一經決定,大家遵守,對外尤須口徑一致,以維持修章建議之權威性。
猶記會議之初,大家切實遵行,討論順利,在討論有關參選者所需提名人時,當初是我最先倡議將門檻降至最低,不須有選仼理事提名,但大家認為需有適量的選任理事認可參選人,方能使理事會和諧,前後屆理事會得以傳承,工作能銜接,最終我亦接受了大家的意見,故而一致同意須獲得三位選仼理事提名,當然,一致是包括了閣下兩位。
及後,在修章進入尾聲時,不知因何張學長重新提議更改此點,要求將門檻取消,在大多數委員不同意下,仍然花了二、三小時,好讓張學長提出意見,說服大家,最終無法成功,唯有付諸投票,得出現在的結果。
在此,我想提出兩點:
其一,既然是大家的議決,兩位不遵行,已是不該,而違反當初大家對外一致的協議,亦是有違誠信。
其二,二位如此對外聲明,是以踐踏其他委員,以博取個人名聲,姑勿論二位的出發點為何,但亦已無可避免地,促使校友會更加分裂,影響至深。
趙之雄 (58 物理)
鍾燄興 (56農藝)
曾祖發 (53藥學)
陳達波 (58化工)
2021.12. 29